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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简介

发布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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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基本资料

1

中文名:江平

国籍:中国

出生地:浙江宁波

出生日期:1930年12月

职业:法学家、学者

主要成就:民法通则、公司法等国家法律制定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毕业院校:燕京大学、莫斯科大学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等

生平经历

2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一个为救国理想和言论自由而牺牲一条腿的青年;一个陋室中为孩子编织毛线衣的父亲;一个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导师;一个法律精神的诠释者布道者;一个为法治中国建设奔走呼号的社会实践者,这些符号和形象所代表的历史含义都很重要。

北京南四环一幢普通民居内,校长江平隐居彼处逾10年。

这里既远离昌平区的中国政法大学,也避开蓟门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江平选择了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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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迹

3

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

江平七十岁生日时,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授予这位卓越的法学家终身教授的荣誉。在答谢发言中,老人说,人生七十,是该总结自己一生的时候了。上苍总算是公平的,在给我22年逆境之后,又给了我22年顺境。

那22年逆境,始于1957年。

是时,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江平刚刚回国,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不久,整风运动就开始了。

“我1951年出国,对国内的政治气候很陌生。开始嘛,鼓励给党整风,提意见,可是我发现大家都不太说话。这时有人就鼓励我说,你们从苏联留学回来的年轻专家,应该带头啊。”

江平教授就坦率地说了。他带头写了份大字报,题目叫《二十个教师的意见》,针对北京政法学院当时的问题提了五点意见,贴在校园里。“开始大家都说意见提得好啊”,谁想没两天情势急转直下,整风变成了反右。因为这份大字报,江平在政法学院“抢”了头一批右派帽子。

他被派到北京西山劳动反省,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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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励

4

江平教授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江平教授编的《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主编的《中国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

主编的《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江平教授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2014凤凰财经峰会2014年度“改革动力奖”

代表成果

5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

《罗马法教程》(合著)

《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

《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

《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

《中国采矿研究》(主编)

《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

《商法全书》(主编)

《证券实务大全》(主编)

《商法案例评析》(主编)

《沉浮与枯荣》(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

《论股权》,江平、孔祥俊,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

《从《企业法》到《公司法》──企业制度法律规范的过渡》,江平,载《工商行政管理》1994年第6期;

《论中国的信托立法》,江平、周小明,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6期;

《关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个问题》,江平、刘智慧,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4年第11期;

《罗马法精神与当代中国立法》,江平,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

《1996年企业面临的法制建设》,江平,载《中外管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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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6

江平是中国法学界的精神支柱,是一位泰斗级的人物,影响早己超出了学术的范畴。作为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建树卓著,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定,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是《民法典》编纂负责人,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他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从事了变革时期法律学术奠基工作,在不同时期都担当了旗手的角色;他又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不仅是他所执教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杰出奠基人之一,而且也是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先锋人物;他更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活动家,他的身影,活跃于立法、司法、政府、企业等各个角落,秉持知行合一,不遗余力地参与社会实践,尤其是法制建设活动。(中国经济周刊)

最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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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建设法治社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11月12日上午圆满成功。该次研讨会以其高质量、高水平、深角度的学术探讨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翻开了新篇章,也是对十八大会议上提出的“依法治国”理论的深层次实务解析。

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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