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王珞丹
别名:丹总、丹丹、丹姐、大丹、熊猫丹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星座:水瓶座
血型:B型
身高:169cm
体重:46kg
出生地:内蒙古赤峰市
出生日期:1984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八)
职业:演员
毕业院校:北京电影学院
代表作品:杜拉拉升职记、卫子夫、奋斗、我的青春谁做主、红娘子、搜索、烈日灼心
主要成就: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金鹰女神 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配角 华鼎奖十佳新锐演员
特长:钢琴、架子鼓
属相:猪
1984年,王珞丹出生于内蒙古赤峰的一个普通家庭。小时候在文工团报名唱歌班时,被舞蹈班的老师相中,便去学了跳舞。
初中毕业后,从小喜欢艺术的王珞丹在姐姐王楚函的影响下产生了报考艺校的念头。起初父母不同意,但她还是报考了赤峰幼儿师范学校的音乐专业,因为专业课过关了,父母并没有十分反对。王珞丹的艺术细胞是在考上赤峰幼儿师范学校后才开始培养的。在那期间,她学会了钢琴、舞蹈、架子鼓等,还成为校乐队的架子鼓鼓手。
在师范学校临近毕业时,王珞丹决定继续读书,妈妈便陪着她来到北京,给她选择了北京师范大学,但她觉得考北京电影学院“应该很简单”,所以她转投了方向。在三试的时候,她差点被刷掉,是霍璇老师坚持把她留下的。考上北京电影学院后,她的成绩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为了给招她进来的霍璇老师争口气,她开始努力学习,2004年实习的时候才开始接戏。
2004年8月,与佟大为、杨雪等合作出演爱情剧《蝴蝶飞飞》,在剧中饰演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麦乐乐;同年,与周一围、童蕾等合作出演情感犯罪剧《阳光像花一样绽放》,在剧中饰演冷酷叛逆的失足少女单鹃。
2005年,与王学兵、胡悦等合作出演都市情感剧《可可西里》,在剧中饰演高小涛的娇气女友丁文静;3月,与萨日娜、于娜等合作出演家庭伦理剧《母亲是条河》,在剧中饰演农村妇女周翠的大女儿大桃。2006年,与佟大为、马伊琍等合作主演都市爱情剧《奋斗》,在剧中饰演对爱情执着,敢爱敢恨的女孩米莱。
2007年4月,与成泰燊、刘兆铭等合作主演剧情电影《车逝》,在片中饰演个性孤僻的女孩美美;6月,与剧雪、程前等合作出演都市剧《中国女法官》;6月7日,王珞丹受邀出席第三届电视剧风云盛典;同年,出演抗战剧《烽火孤儿》,在剧中饰演中日混血儿杜薇;10月,与于娜合作主演励志剧《排球女将》,在剧中饰演个性倔强的运动员厉雪。
2008
家庭
王珞丹父亲是国家一级篮球裁判员,妈妈是小学老师,姐姐是舞蹈演员王楚函(王玥懿)。
车祸
2011年,王珞丹在云南遭遇车祸,导致脸部受伤。
2008年1月29日,王珞丹以朝阳行动大使的身份参加了“朝阳行动2008·水窖寄深情”的公益活动;5月15日,王珞丹与刘烨、孙俪等一起为四川汶川灾区的人民祈福;5月20日,王珞丹参加了《大周末Hotspot》组织的慈善义拍活动。
2009年2月23日,王珞丹参与拍摄了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的公益广告;5月1日,王珞丹抵逾,探访灾区儿童;5月3日,前往四川省平昌县参加了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同搜狐网联合组织的孤儿爱心助养回访活动,并被授予爱心形象大使;8月22日,王珞丹参与了IDo儿童基金“慈善爱心西藏行”的活动,并为孩子们制作了“爱心卡”。
2010年3月22日,王珞丹出席了“母亲水窖,润泽十年”的公益活动,并被授予“母亲水窖”公益大使称号。2011年11月30日,王珞丹前往由南都公益基金会创办的北京行知新公民学校,看望农民工子女学生,并带去了保暖羽绒服、牛奶等捐赠物品。
2013年9月9日,参加了"飞天之
综合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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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珞丹很青春、很阳光,是个极具个人魅力和个人风格的演员。在电影《无人驾驶》中,她不仅非常好的完成了剧中的角色,在拍摄的时候也很用功,而且这个角色与她以往塑造过的很多人物反差很大,她也很好地完成了突破。王珞丹不仅形象高挑纤细,而且有着阳光的性格和极其认真的态度,还是个表现力很强的演员,同时她眼神里透着倔强的、不服输的劲儿,也非常抓人。王珞丹不是一个急功近利的人,她的性格看上去不拘小节,但其实很讲原则。(导演张扬、导演李路、编剧顾伟丽、媒体人凌小云评)
王珞丹的五官非常精致,她的气质中带有一点学生气,这一点即使在她尝试反叛角色的时候也不能避免,不过这或许正是她吸引观众的个人特色。王珞丹却的表演很有张力、爆发力,演绎激情戏的时候更是抓人。她是一个很有潜质的演员,也是一个很有锋芒的演员。(设计师韩剑飞、导演汪俊评)
2021年10月22日,据企查查显示,演员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9605元。此外,一同被列为被执行人的还有王珞丹的父亲王卫星。关联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豪雅(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称,王珞丹购买的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未组织验收且拖欠部分工程价款等。
法院查明后判决: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王珞丹、王卫星连带支付原告豪雅公司工程款309605元;豪雅公司返还王卫星交付的洽商工程款100000元并支付王卫星工程修复费用8469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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