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名人百科>宋慈简介

宋慈简介

发布时间:2023-03-06
372人浏览
标签: 医学家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基本资料

1

中文名:宋慈(字:惠父)

别名:法医学之父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福建建阳(今属福建南平)

出生日期:1186年

逝世日期:1249年

职业:官员(法医学家)

主要成就:开创“法医鉴定学”

代表作品:《洗冤集录》

朝代:南宋

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

赞誉:世界法医学鼻祖

人物简介

2

宋慈,宋代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著重实地检验。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人物生平

3

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宋慈诞生于福建建阳县童游里。祖籍河北顺德县,其祖上曾迁居浙江建德县。北宋时,宋慈的高祖宋世卿从浙江建德县至建阳任建阳丞而家居此地。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

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他进京入太学,深得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遂拜其为师。

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赴任。

宝庆二年(1226年)始走上仕途,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典颁文书,办理事务)。南宋时期的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人民处水深火热中,民反和兵乱频频发生。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刘克庄饯别宋慈时写下《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一词。当时,江西南部三峒里少数民族发生变

展开阅读全文 ∨

个人著作

4

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学术内容

5

一、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

展开阅读全文 ∨

临床应用

6

宋氏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即道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这对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从实际,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这是难能可贵的。只是由于宋氏出身于朱门,不便像同时期的陈亮、叶适等思想家那样,公开指名道姓地批判程朱的唯心主义

展开阅读全文 ∨

轶事典故

7

有一天,他在一个已结案的卷牍中看到一桩自杀的命案,死者是一个庄稼汉,他觉得庄稼汉自杀的案例很少,必有万不得已,非死不可的遭遇,才会走上绝路,而且案卷中并无自杀的详细原因,于是他决定趁案发为时不久,重新加以审理。第一步,他先开棺验尸,发现死者腹部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据仵作的说法,案发后,刀子在死者手上,但并非紧握,他更觉得可疑,其中必有曲折。因此他探访了死者的邻居、亲友,终于查出冤情,揭发了一件强掠妇女、杀害无辜的命案真相。

原来地方上有一个名叫吴良的官宦之后,仗恃著做过户部尚书的父亲余荫,贪酒好色,胡作非为,偏巧县知事是他父亲的门生,而且为官不正,往往使作奸犯科者逍遥法外,百姓早已怨声载道。有一天吴良看到一位姿色出众的少妇,意图染指,打听到原来她是庄稼汉的新婚妻子,助纣为虐的管家就献计悄悄将庄稼汉害死,做成自杀的样子掳走新妇。还拿出一笔银子,在衙门上下大通关节,于是一桩命案,就草草了结。吴

展开阅读全文 ∨

人物评价

8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

后世影响

9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宋慈

宋慈

Copyright © 2016-2024 淘名字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023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