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沙志刚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江苏兴化市安丰镇
出生日期:1965
职业:国家干部
毕业院校:同济大学
主要成就: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奖励
1988年,沙志刚从同济大学毕业后,分配至一家测绘公司从事全野外工作。两年后,经考核他被原国家土地局录用,这是他一直追求的工作,愿望是在行政管理方面有所发展。
1998年,为了及时、快速、准确地掌握洞庭湖、鄱阳湖洪水淹没情况,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他带领6位专家,饿了,吃方便面,困了,在办公室沙发上稍作休息,历经8天8夜,攻克了雷达遥感数据应用的一道道难关,顺利完成了洪水淹没耕地和农村居民点状况的监测。监测成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沙志刚不仅朴实低调,而且“很专业”。2002年,国土资源部颁发首届“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沙志刚和其他人撰写的《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就曾获得一等奖。
2011年3月23日从权威渠道获悉,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统计处处长沙志刚于1月27日被中纪委带走并“双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此案很可能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有关,估计涉案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甚至有可能超过两千万元。
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间,沙志刚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等职务便利,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投标资格考试时,向参加考试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泄露考试内容,并帮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等。为此,沙志刚多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汛(另案处理)款项共计840余万元。
另外,沙志刚还利用职务便利,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为另一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遥感数据及调查底图采购项目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沙志刚的要求,以高出市场价200万元的价格,将部分项目分包给沙志刚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贾汛的帮助下,沙志刚将该款非法占有。法院认定,沙志刚受贿800万元。
2011年9月20日上午,北京,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因受贿800万元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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