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陈小燕
国籍:中国
民族:土家族
出生地:武汉
出生日期:1964年2月
职业: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毕业院校:武汉大学
性别:女
1985年毕业于湖北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系,获民商法硕士学位。
自1985年以来,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从理论到实践对高校的法学建设,以及对民商法学领域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潜心研究,独具见解。
2004年3月,被聘为湖北大学民法学课程责任教授。
1.2007年4月杭州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物权法》前沿问题高级研修班。
2.2009年1月海口参加全国政法院校和政法系统关于“侵权责任法”研讨及《物权法》实施中疑难问题研究。
3.2009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参加全国民法学精品课程高级研修。
从事法学专业教学20余年,主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其中“民法学”被评为湖北大学优质课程。
1.主持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课题:武汉城中村改造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2.主持横向项目:物权法问题研究。
3.主持横向课题:小城镇建设问题研究。
4.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的湖北省教育厅专项科学研究项目:邓小平人权思想及我国人权法律保障制度研究。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完善我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
6.作为第二参与人参加的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完善我国公民权利救济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建构研究。
1.《试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载《江汉论坛》2001年第1期。
2.《诚信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载《计划与市场》理论版2002年第5期。
3.《论夫妻间侵权责任》,载《理论月刊》2003年第6期。
4.《新闻法制研究》合著,香港教育出版社2004年8月版。
5.《婚姻家庭法学》副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高校法学专业统编教材)2005年2月版。
6.《媒体言论权的价值取向与法律保障》,载《新
先后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国家级、省级重点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曾在湖北大学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上荣获三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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